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国煤炭、钢铁、汽车、港口行业团指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引导动员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学技成才,不断提高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自身成长进步,踊跃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第九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岗位技能促振兴青春建功中国梦
二、参赛对象
(一)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且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
(二)根据省级初赛成绩,选派各职业(工种)3名选手(共9名)参加全国决赛,各参赛队中至少有1名非公有制企业选手。
(三)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的职工不再参加此次竞赛。
三、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国家级一类竞赛,设置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车工、机械设备安装工3个竞赛职业(工种),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5月至8月为初赛阶段,由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9月为决赛阶段,由全国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织实施。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
为推动各级团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广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参与的普遍性,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10名。“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组织技能竞赛的工作情况、“青春建功中国梦”岗位成才报告会和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开展情况(权重占70%)和决赛团体总分情况(权重占30%)进行综合评定。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省级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 |